安徽省孝县县委原书记王功伟一再拒绝组织救援,认罪并在法庭上pent悔。 2021年1月15日晚上,微信公众号,安徽省纪委官方微信发布了一条消息:1月15日上午,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王功伟案开庭审理,孝县县委原书记,涉嫌受贿。
检察官指控,从2005年至2019年,被告人王功伟担任凌Ling县人民政府副县长,苏州市教育局局长,孝县县人民政府县长,孝县县委书记,并协助请求单位和个人建设学校的新校区,建立艺术学校,开展合作办学以及拨付项目资金。他人非法收受人民币1927万元,33.8万美元和价值10元人民币。案发后,缴获赃款900万元人民币,3.19万美元和汽车,公安机关依法追回赃款800万元人民币和20万美元。
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王功伟是本国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他人财产。犯罪事实很清楚,证据是真实和充分的,因此应调查他接受贿赂的刑事责任。王功伟认罪认罪,可以从轻处理。到达案件后如实地认罪是一种认罪,可以判轻刑。
据悉,在审判过程中,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盘问,公诉人和被告人均在法院的主持下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见解,被告人王功伟辩护。认罪并在法庭上pent悔。全国人大代表,政协委员,政府官员和被告亲属参加了审计。该案将以选择性方式宣布。
根据公开简历,王功伟,男,汉族,1965年10月生于安徽省灵,市,于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并于1982年8月获得学士学位。王公伟曾任灵bi县委常委,副县长,苏州教育学院副书记,副校长,苏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,局长,孝县县委副书记,县长,市委书记。孝县县委。